各系部:
2009-2010-1学期末教务处下发了《关于规范试卷评阅和装订要求的通知》,本学期作了部分修改,请各系部通知老师按照以下最新要求评阅和装订试卷。
试卷评阅要求:
一、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采用流水作业方式,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阅卷。
二、评阅时一律用红色字迹笔,严格按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批改,并标出错处。
三、每种题型所得的总分必须用正分表示,并标注在题首位置,没有得分的加零分。分值较大的题(如简述、论述、材料、案例等)应按照评分标准给出小分(论点分)。
四、批改时不得随意涂改,对于阅卷中有误判的(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老师的全名(更改最多不能超过三处)。
五、试卷评阅结束后,流水阅卷的阅卷老师需填写试卷上方的各题得分和总分情况,首份试卷上阅卷老师须填写全名,其他各份试卷上可填写姓氏;非流水阅卷的阅卷老师只需在阅卷人栏签一次名即可。
六、评分宽严度应一致,不得随意加分、减分,禁止“人情分”、“ 关系分”。
七、试卷评阅结束后,各系应安排专人核查评阅分数是否统计正确,核分人需用红色字迹笔签全名。
八、阅卷老师在登记分数时要核查成绩登记表中反映的试卷份数与实际阅卷份数是否一致,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试卷装订要求:
一、考试试卷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成册。
二、试卷装订顺序:
1、大封面(学校统一印制的牛皮纸封面,填写封面信息时请统一用黑色字迹笔);
2、标准空白试卷一份;
3、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一份;
4、试卷分析表(不含插班生)(分析表见附件1);
5、成绩登记表(各班阅卷老师统一从园丁教育管理系统中打印;插班生成绩单独自行登记后交到教务处,不录入、不打印);
6、考场记录表,从2009-2010学年第2学期开始执行;
7、学生答卷(有答题卷的只装订答题卷部分,试卷与成绩登记表中学生姓名的顺序一致,插班生试卷不装订,另行存放)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