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水平,推动我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1年度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旗帜鲜明,思想引领。课题研究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课题研究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密切服务于我校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局。
3.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课题研究要以解决学生教育管理中实际问题,提升学工人员的教育管理水平,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选题要围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课题研究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对学生教育管理有指导价值。
4.创新特色,树立品牌。要抓重点、出特色、树品牌。课题研究要有创新意识,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针对教育管理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新矛盾,合理运用新方法、新理念去探索提高学生教育管理质量的新思路、新途径。
二、申报内容
根据选题内容分以下类型:
1.学风建设:围绕学风现状调研、优良学风的内涵和建设途径、优良学风班风建设探索与试点、学生职业素养和规划等方面开展研究。
2.五育并举:特别围绕“美育、体育、劳育”进行调查研究、设计实施路径和体系进行研究。
3.党建工作:围绕党员发展和作用发挥开展研究。
4.网络思政:围绕网络思政的载体、内容、效果等开展研究。
5.奖助资助:围绕学生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方式和资助效果等开展研究。
6.心理健康:围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成因、解决措施等开展研究。
7.公寓管理:围绕学生公寓文明建设、公寓文化建设、公寓服务等开展研究。
8.共青团工作:围绕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学生代表大会功能发挥、团组织标准化建设、第二课堂活动引领等方面开展研究。
9.就业创业:围绕学生就业心理、就业选择、就业状况、创业现状和制约因素、校友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
10.国防教育:围绕如何加强学生国防教育、退役军人管理和作用发挥等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每个院系申报的项目中至少含有2类选题。
2.申报条件。每项课题主持人1名,主持人须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已参与其他类别项目申报的,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办法。申报人登录“质量工程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Account/Login?OrgCode=13846,账号:7位的工号,初始密码:1)”,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项目申报书,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21日上午11:00。
四、立项审批
学校组织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院系、相关处室推荐的课题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题,经研究后,批复立项,本次课题共评审15项,获得立项的课题按2000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五、课题管理
1.完成时限。课题的完成时限为1年。如在规定事件内不能完成课题,需向学校提出书面延期结项申请。
2.经费使用。课题经费专项用于开展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可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分阶段报销,在课题完成时限内使用完毕,使用规程和办法按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3.结题验收。课题结项需正式发表论文至少1篇,结项时间为2022年6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成果运用。对优秀的学生教育管理创新研究成果,学校将总结推广。
六、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读通知的有关要求。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