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次数:1049

各院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与限额

(一)专业类

1.特色高水平专业:省级2个,校级6个

2.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1-3个,校级2个

3.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省级2个

(二)课程

4.精品课程:省级6,校级6门

5.示范金课:省级2门,校级4门

6.课程思政示范课:省级4门,校级10-20门

7.高水平教材项目:省级2本

(三)师资

8.教学创新团队:省级5个,校级5个

9.教学名师:省级2名,校级4名

10.教坛新秀:省级2名,校级4名

11.辅导员工作室:校级1-3个

(四)实验实训类

12.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省级1个,校级1

13.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省级1个,校级4

(五)教学研究项目

14.重大教学研究项目(限教授职称申报):由教育厅指定

15.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3个,一般项目9个

2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

16.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5个,一般项目15个

17.校级校企合作生产实践专项课题:2个

改革示范类

18.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省级2,校级7个

19.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省级2,校级4个

教学成果奖

20.教学成果奖励:省级4个,校级4

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21.重点和一般项目:1个

2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示范项目:1个

2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示范基地1个

2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1个

二、申报推荐有关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从教育厅通知的立项范围中自行选择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并由学校按下达指标进行评审、校内公示和推荐。因此,根据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推荐项目除符合申报指南里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必须校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

2.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不得再次申报精品课程已结项的各类省级课程(含MOOC、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可以申报“示范金课”;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课程应已列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且建设情况较好。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应为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超过1年以上的项目,项目名称与原校级项目名称须一致,思想政治课理论教研项目不受此项限制;校企合作生产实践专项课题限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申报。

4.省级教学创新团队依托的是专业而不是课程,且团队必须是校级教学团队或教学创新团队;申报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应已获校级资格;已荣获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的不得再申报教学名师,已是省级线上教学新秀不得再申报教坛新秀;辅导员工作室限辅导员申报。

5.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推荐已结项且建设情况较好的省级和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6.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项目限关务与外贸服务、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动漫制作技术、电子商务专业申报。

7.校级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项目依托的专业近三年须有学生在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奖或专业有1+X证书。

8.校级项目主持人要求等请查阅申报限额表(附件3)中的“校级主持人和其他要求”。

9.有同类在研项目的不能再次申报。“同类”中的类别指的是上文中“申报项目类别与限额”项下的八大类别。同类项目省级未结项的,不可申报校级同类项目。

10.申请人请于1112(周五)上午10点前在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本次申报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

系统地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3846

三、有关说明

1.各类项目申请人应认真研读《申报指南》(附件1),根据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分为省级和校级,请注意区分

2.本次项目类别较多,请查阅申报限额表(附件3)。

3.申请书中“建设周期”与“建设经费”等内容请参照填表说明(附件4)进行填写。

4.系统目前暂未开通教育厅系统调试完成后开放,等通知

5.本通知未尽说明事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有异议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议定。

本通知附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不再随本通知印发,文件完整版请登录教务处网站——科研管理栏目查询。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书

3.申报限额表

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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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1〕126号).pdf

 

教务处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