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前后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806

各二级学院:

为了妥善做好清明节前后教学工作,现将相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课时间

1. 4月1日周六上课,补星期一课程;

2. 4月2-5日,放假;

3. 4月6-7日,按照原课表上星期四、星期五的课程;

4. 4月8日周六上课,补星期二课程;

5. 4月1日和8日课表中原周六有课的老师请务必教务系统中办理停课后期在教务系统中申请补课

二、其他安排

1.安排在教学第7周开展的实训课程按照原计划进行,具体开展时间为:4月1日、4月6-8日。

2.安排在教学第7周开展的值周活动按照原计划进行,具体开展时间为:4月1日、4月6-8日。

3.放假期间,请切断实训室、教室设备电源,关闭门窗,确保假期安全。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到全体授课教师(含外聘教师)以及全体学生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