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X证书学习成果转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次数:1652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1+X证书学习成果转换办法(试行)》(皖商院教2021〕34号),做好我校 X 证书(等级)与相关专业课程转换工作,现将转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X证书(等级)转换时间

本学期转换时间412日~18,逾期可于其他学期转换期内申请。

二、X证书(等级)转换的课程范围

我校X证书试点专业的相关证书与课程学分转换范围见附件1.《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

三、X证书(等级)转换的学分要求

1.每门课程只能和一个X证书实现转换,多个X证书不能重复替换同一门课程。

2.X证书能够转换的课程学分数不得超过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总学分的10%

3.每个X证书原则上可转换不超过2门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课程学分。

4.每个X证书可转换的课程学分的总量不得超过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认定的学分(不超过 8 学分)

四、X证书(等级)转换流程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取得X证书后,必须在X证书有效期内向学校提出学习成果转换申请;需认定的课程必须是在我校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提出转换申请。

    2.校内课程成绩达到相关证书部分免考条件,并在X证书有效期内,可向相关企业申请证书免考理论模块的,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附件1.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X证书与学历专业(课程)之间的转换规则表.docx

    附件2.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X证书学习成果认定、积累与转换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