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505

各二级学院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双负责人”申报的,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有近五年主持完成过市级以上课题(需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的研究经历。

(二)在研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本年度项目;每一申报人当年不得同时申报两个项目;申报省电教馆或其他省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三)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选题需与教育部、安徽教育重点工作相关联,结项时需提交相应的决策咨询报告。申报重点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一般项目。

(四)不得以与已在市级课题立项或已结项、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二、选题要求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以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领域(注:若项目仅研究高职教育,将无法立项),申报者应认真阅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选题范围须符合文件要求,准确把握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选题要突出针对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三、申报要求

请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于4月24日前送至教务处科研办,待教务处汇总后统一上报。

联系人:秦洪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