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接教育厅最新通知,2023年质量工程部分项目申报要求进行了修改,现通知如下:
1.一流核心课程在线课程申报条件原为课程应依托已结项的各类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现修改为本次申报为新课程,在研和已结项的省级课程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校级在线课程也修改为新课程申报,在研和已结项的校级、省级课程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2.教坛新秀推荐表业绩期限截止为2023年9月30日。教坛新秀考核表业绩期限与推荐表保持一致,业绩期限为:2020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3.继续教育成果奖申报书封面做了修改,请按照最新版申报书进行申报。
附件:
7-1 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推荐书.docx
教务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