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55号)精神,我校获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37项(附件1),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获准立项的主持人及时填写《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2)和科研承诺书(附件4)。按文件要求,教学成果奖、教坛新秀和4项现代职业教育重点任务属于认定类项目,无需填写任务书。其他项目属于建设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时间从2024年5月至2026年4月。
2.各项目负责人要结合《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和项目申报书认真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27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任务书上传科研系统;各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承诺书后交教务处。
附件:
相关材料.rar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