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6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限额
(一)专业类(省级总限额4个)
1.服务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群):省级2个,校级2个
2.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2个
(二)课程和教材类(省级总限额3个)
3.一流核心示范金课:省级2门,校级3门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级10门
5.优质教材:省级1本
(三)师资类(省级总限额3个)
6.教学创新团队:省级3个,校级3个
7.辅导员工作室:校级4个
(四)实验实训类(省级总限额2个)
8.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省级1个
9.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省级1个,校级3个
(五)教学研究项目(省级总限额8个)
10.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重大或重点项目1个,一般项目5个
11.省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2个
12.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5个,一般项目10个
13.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重点项目1个,一般项目5个
(六)改革示范类
14.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省级1个
(七)高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材奖
15.高等职业教育优秀教材奖:省级3项
(八)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16.重点和一般项目:省级1个
17.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省级2个
18.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省级1个
19.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省级1个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往年立项的省级一流核心课程和示范金课不能再次申报“一流核心示范金课”,其他省级课程类可以申报。
2.同一本教材(以教材名称认定)不得同时申报优质教材和优秀教材奖。
3.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应已列入校级教学团队或教学创新团队,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高水平团队等)不得再重复申报。
4.申报“(五)教学研究项目”省级项目的应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超过1年以上的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不受此项限制。项目选题应在学校规定的选题范围或方向(见申报书最后一页),省级项目结项成果应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校级项目结项成果应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仅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辅导员工作室仅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
5.申报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为从事过高等继续教育专业管理、课程教学工作或是高等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申报资格由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认定。
6.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省级和校级),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仅指教学研究项目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7.在研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优质教材、优秀教材奖除外。(具体解释为:1.若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在研2项的,则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同理,若有校级质量工程在研2项的,则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申报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在研未满2项的,可在满足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申报省级质量工程;申报人在研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未满2项的,可在满足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申报校级质量工程。即每人至多同时在研2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8.有在研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1项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省级、校级同一个类别的项目,且本次最多只能申报1项(省级委托项目除外)。近2年省级和校级项目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优秀教材奖除外)。
9.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由教育厅委托省内高等教育领域专家牵头组织实施,重大委托项目不算限额。
10.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2号)中“附表5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本次质量工程项目的分类如下表:
项目类别 | 分类说明 |
专业类 | 省级项目属于二类,校级项目属于三类 |
课程与教材类 | 省级项目属于二类,校级项目属于三类 |
实验实训类 | 省级项目属于二类,校级项目属于三类 |
教学研究项目类 | 1.省级分为重大、重点、一般,其中重大和重点项目属于二类,一般项目属于三类。 2.校级分为重点和一般,其中重点属于三类,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在文件中不算业绩,学校赋分算业绩。 |
11.因2024年通知下发较晚,预计本批项目的立项时间在2025年3-4月,到2025年底项目建设期未到一年,2025年底申报职称的教师无法将该项目作为申报业绩,2025年底评上职称的教师未来晋升职称时该项目也不能计入业绩(详见《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第三十条(一))。
12.申请人请于2月14日(周五)上午10点前在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本次申报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申报系统只接受PDF版申报书,其他材料只能上传PDF和压缩包类型的文档。需填写至少5位参与人信息,校内教师输入姓名后点击“根据姓名选择参与人”和“导入”即可查询到身份证号码,校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13.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方式:学校网站首页进入“智慧校园”点击“科研系统”。
三、有关说明
1.各类项目申请人应认真研读《申报指南》(附件1),根据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分为省级和校级,请注意区分。
2.项目命名规则、建设周期、资助标准等内容请参照填表说明(附件3)进行填写。
3.本通知未尽说明事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有异议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议定。
本通知附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不再随本通知印发,文件完整版请登录教务处网站——科研管理栏目查询。
附件:
申报材料.rar
教务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