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03-04   浏览次数:67

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具体申报类别为:(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3)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具体请查看各项申报通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52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

3.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27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附件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二级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1.html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2.html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5_1180333.html

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3.html

2025年3月4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