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5〕61号)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类别及名额
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共设立10项,根据专家组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前4项的成果拟推荐为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的成果的拟推荐为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
二、申报要求
(一)省级教学成果奖
1.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2.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数量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20%(单位推荐数量不足5项的,可推荐1项);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3.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继续教育类项目不能参与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4.其他要求详细阅读《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5〕61号)。
(二)校级教学成果奖
1.教学成果应为近三年内完成,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省有关文件规定,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起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至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时间。
2.评审规则: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各等级允许空缺),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评审标准;拟推荐成果的专家评审平均分,不得低于75分。
3.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励时,已获得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不予重复申报。
4.成果完成人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风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实行网上填报。请各学院组织成果申请人登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stu?orgcode=13846),按要求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不多于5000字)、其他支撑材料(如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明等其他必要的材料)、展示网页链接及展示材料目录(网站需向学校申请)。
3.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10月8日11:00,提交后请各学院进入系统开展审核(10月9日下午14:00前完成),教务处审核(10月9日下午17:00前完成),发校外专家评审(10月10-12日),校内公示(10月13-17日),10月20日提交安徽省教育厅。
4.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并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附件.rar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