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24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限额
(一)专业类(省级总限额7个)
1.服务产业创新特色专业(群):省级2个(省级限额数量),校级2个
2.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3个(省级限额数量)
3.微专业建设:省级2个(省级限额数量,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
4.“人工智能+”专业:省级4个(限高级职称申报)
(二)课程和教材类(省级总限额7个)
5.高水平课程:省级4门(省级限额数量,副高及以上职称申报),校级3门
6.课程思政示范课:校级10门
7.高水平教材:省级3本(省级限额数量,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
(三)教师类(省级总限额8个)
8.教学名师:省级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校级4名(其中专职思政教师1名)
9.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省级4个(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校级3个
10.教坛新秀:省级2名,校级4名(其中专职思政教师1名)
11.辅导员工作室:校级4个
(四)实验实训类(省级总限额2个)
1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省级1个(省级限额数量),校级2个
13.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省级1个(省级限额数量),校级3个
(五)教学研究项目(省级总限额8个)
14.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重大项目1个、重点项目2个(若重大无人申报则重点3个,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一般项目5个(限讲师及以上职称申报)
15.省级教育教学管理项目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3个(其中重大项目1个、重点项目1个、一般项目1个,重大、重点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一般项目限讲师及以上职称申报)
16.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5个,一般项目10个
17.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重点项目2个,一般项目4个
(六)改革示范类
18.数智化转型示范校:省级1个
19.职教出海建设项目:省级1个
(七)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20.重点或一般项目:省级1个(重点项目限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限讲师及以上职称申报,重点项目专家组评审平均分>=85)
21.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省级2个
2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省级1个
23.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省级1个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已有在研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二级学院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2.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应已列入校级教学团队或教学创新团队,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高水平团队等)不得再重复申报。
3.申报“(五)教学研究项目”省级项目的应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且超过1年以上的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不受此项限制。项目选题应在学校规定的选题范围或方向(见申报书最后一页),省级项目结项成果应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校级项目结项成果应至少有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仅限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报,辅导员工作室仅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
4.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坛新秀的应已获校级资格,申报省级和校级的教师都需填写2025年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职称评审考核表,业绩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2025年9月30日,根据赋分排名推荐。
5.申报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为从事过高等继续教育专业管理、课程教学工作或是高等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申报资格由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认定。
6.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仅指教学研究项目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教学名师、新秀不占限额。近2年省级和校级项目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名师、新秀不限。
7.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有校级质量工程在研2项的,则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8.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由教育厅委托省内高等教育领域专家牵头组织实施,重大委托项目不算限额。
9.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2号)中“附表5 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本次质量工程项目的分类如下表:
项目类别 | 分类说明 |
专业类 | 省级项目属于二类,校级项目属于三类 |
课程与教材类 | 省级项目属于二类,校级项目属于三类 |
实验实训类 | 省级项目属于二类,校级项目属于三类 |
教学研究项目类 | 1.省级分为重大、重点、一般,其中重大和重点项目属于二类,一般项目属于三类。 2.校级分为重点和一般,其中重点属于三类,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在文件中不算业绩,学校赋分算业绩。 |
10.因2025年通知下发较晚,预计本批项目的立项时间在2026年3-4月,到2026年底项目建设期未到一年,2026年底申报职称的教师无法将该项目作为申报业绩,2026年底评上职称的教师未来晋升职称时该项目也不能计入业绩(详见《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第三十条(一))。
11.申请人请于11月28日(周五)上午10点前在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提交后请各学院进入系统开展审核(11月28日下午14:00前完成),教务处审核(11月28日下午17:00前完成),发校外专家评审(11月29日-12月1日)。
12.本次申报不接收纸质材料,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申报系统只接受PDF版申报书,其他材料只能上传PDF和压缩包类型的文档。需填写至少5位参与人信息,校内教师输入姓名后点击“根据姓名选择参与人”和“导入”即可查询到身份证号码,校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号码。
13.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方式:学校网站首页进入“智慧校园”点击“科研系统”。
三、有关说明
1.各类项目申请人应认真研读《申报指南》(附件1),根据申报条件填写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分为省级和校级,请注意区分。
2.项目命名规则、建设周期、资助标准等内容请参照填表说明(附件3)进行填写。
3.个别项目因申报不足会有空余名额,由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整并确定推荐项目。
4.本通知未尽说明事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有异议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议定。
本通知附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不再随本通知印发,文件完整版请登录教务处网站——科研管理栏目查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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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