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产教融合系列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6-01-16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各类产教融合载体中期评估、验收及新一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6〕5号)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第三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项目申报

第三批培育建设20个左右兼具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申报需填写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书(附件3),具体要求查看省厅通知。

(二)第三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培育项目申报

第三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培育项目充分吸收前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经验,再建设一批省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跨区域汇聚产教资源,有效促进产教布局高度匹配、服务高效对接、支撑全行业发展,助力安徽“三地一区”建设。申报需填写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信息表(附件9)和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0),具体要求查看省厅通知。

(三)第二批县域产教融合体培育项目申报

第二批县域产教融合体培育项目充分吸收首批县域产教融合体建设经验,聚焦县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再培育建设50个左右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县域产教融合体,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申报需撰写建设方案,并填报登记表(附件11),具体要求查看省厅通知。

二、第二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培育项目中期评估

中期评估材料要求:

1)共同体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对照申报书提出的目标任务建设进展情况撰写报告(提纲模板见附件6),就建设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典型建设案例四个方面进行总结。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自评表。对照安徽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进展一览表(附件7),逐项自评量分,形成自评表。

三、首批县域产教融合体培育项目验收

验收材料要求:县域产教融合体建设成果报告,主要围绕建设与运行、措施与成效、典型案例等三个方面;建设成果支撑材料。

四、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学校无限额,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完成系统填报,并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填报专员名单及材料电子版发送教务处。

联系人:秦洪

附件:相关材料.rar

 

                                                 教务处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