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6-04-27   浏览次数:212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25号),现决定对我校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1.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2023年申报的项目已到期,需开展结题验收,个别2022年因故延期的项目本次必须完成结项验收,具体名单见《2026年度质量工程检查项目汇总表(含省级、校级)》(附件1)。

2.结项报告按照省级、校级分为两类,请对照项目级别在相应文件夹中填写文档。

3.省级、校级项目类别是“教学研究项目”填写《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其他类别结项项目请填写《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二、阶段检查

1.2024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具体名单见《2026年度质量工程检查项目汇总表(含省级、校级)》(附件1)。

2.阶段检查填写进展报告请对照项目级别(省级或校级)填写相应的文档

三、检查验收内容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可以在系统查询,方法:科研系统——点击项目名称——点击“经费支出”,查阅经费使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所有文档请上传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文档以PDF版本上传,文档请以“某某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或“佐证材料命名。系统关闭时间:513日上午10点。

五、相关要求

1.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附件3)说明原由并确保一年后可以结题延期报告由二级学院盖章同意后,在系统上传PDF文档,每个项目仅允许申请一次延期。

2.项目负责人需对照申报书或任务书以及当年的《申报指南》(附件4)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申报书、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联系人:司均飞、秦洪

附件:相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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