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次数:584

各院系及项目主持人:

根据《关于开展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教务处于近期完成了我校109项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工作。专家组依据项目申报书、任务书中的建设目标对照项目组提交的检查材料,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验收和审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存在问题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项目组研究态度端正,完成任务情况较好,形成了相应的成果;但也有个别项目组对项目研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研究态度不端正,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1.结项成果与任务书或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差距较大;

2.作为成果的论文未标注项目信息;

3.项目负责人无实质性成果;

4.同一篇论文在多个项目里被反复作为成果使用;

5.结项书中的建设团队与申报书相比调整较大;

6.个别项目经费未使用或填写不清。

二、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检查情况,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质量工程管理系统查询专家评审意见。(操作方法见附件1)

1.阶段性检查项目:请根据专家意见重新完善相关材料。

2.结项项目:请查询《质量工程项目结项材料检查意见一栏表》(附件2),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结项材料并重新提交。

3.延期项目:各院系加强项目进展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尽早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未结项前项目负责人暂停申报各类项目教材项目除外

系统将于4月17日上午10点前关闭,请需要重新提交材料的项目及时完成材料上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再次审核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查询方法附件1.docx

          2. 质量工程项目结项材料检查意见一栏表 附件2.docx  

 

             教务处

             2020年4月10